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項目名稱:阜陽市城南新區(qū)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權招標代理服務項目
項目編號:FYTC-FSCG-2019-015
采購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9年6月28日
采購日期: 2019年7月4日
成交供應商名稱: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成交供應商聯(lián)系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(qū)包河大道236號
成交金額:47200元
主要成交標的的名稱:
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評審委員會名單:方高峰、朱道平、祁小娟
采購人名稱:阜陽市城南新區(qū)建設管理委員會
地址:安徽省阜陽市廣潁路與三清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東
聯(lián)系人:祁工
聯(lián)系方式:0558-2155058
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阜陽市同創(chuàng)投資咨詢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阜陽市三清路666號市民中心二樓西北角8-2號廳
項目負責人:周工
聯(lián)系電話:0558-2166016
公告期限: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8日(1個工作日)
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阜陽市城南新區(qū)建設管理委員會提出質疑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安徽省阜陽市廣潁路與三清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東,聯(lián)系電話:0558-2155058。
二、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(jù)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;
2、采購人名稱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包別號(如有);
3、被質疑人名稱;
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;
7、提起質疑的日期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三、其他
特此公告。
阜陽市城南新區(qū)建設管理委員會
2019年7月5日
皖公網(wǎng)安備 34120202000424號